關于進一步做好2025年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做好淮南市2025年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縣氣象局,各縣(區)應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最大限度減少或者避免雷電災害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淮南市防御雷電災害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2025年防雷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壓緊壓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
防雷安全監管部門和防雷安全重點單位,要層層壓緊壓實防雷安全責任,切實做好防雷減災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大雷電災害事故發生。防雷安全重點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防雷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防雷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防雷安全重點單位要健全完善防雷安全責任制,落實防雷安全工作所需經費,配備防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要嚴格執行雷電防護裝置日常維護和定期檢測(易燃易爆、危化場所半年檢測一次)制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檢測,對檢查、檢測和自查中發現的防雷安全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并申請復檢,確保其安全可靠運行。防雷安全重點單位要督促委托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及時將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報告上傳到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地址:https://www.qgfljg.cn)并生成“防雷檢測報告防偽二維碼”);要及時將防雷隱患排查整改等相關情況報送至市氣象局(電子郵箱:273833139@qq.com)。
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其雷電防護裝置的審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由縣級以上的地方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未經設計審核或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嚴格規范防雷安全檢測行為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必須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承攬業務。非安徽省氣象主管機構認定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機構在淮南市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應在安徽省氣象局進行信息登記,并依法接受監管。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要嚴格依據相關標準規范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確保檢測數據和結果的真實、客觀、準確。禁止無資質、超資質從事防雷檢測活動,或者在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中弄虛作假(咨詢、舉報電話:0554-2692750)。
三、持續強化防雷安全監管
各級氣象主管部門要指導防雷安全監管重點單位建立健全雷電災害風險自查自改機制,防范和化解安全隱患;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未依法開展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定期檢測、雷電防護裝置經檢測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以及無資質、超資質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在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中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對違反規定導致發生責任性雷擊事故或應急處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員的責任。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氣象主管部門要積極協作,開展聯合執法,提升檢查效率。
特此通知。
淮南市氣象局
淮南市應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來源: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